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2017] 第42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成都市龙泉驿区平安污水处理厂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初步调查结果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平安污水处理厂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项目地址:龙泉驿区龙泉街办平安村八组
3.项目委托方:成都市中工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基本情况:成都市龙泉驿区平安污水处理厂地块坐落于龙泉驿区龙泉街办平安村八组,属于生活污水处理厂,总用地面积39657平方米(包括一期、二期),使用土地类型(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该地块由政府收回后,根据片区控制性规划图,将变更为文化设施用地(A2)。
5.调查内容及结果:
(1)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及样品实测值评价分析:调查地块土壤各检测指标均未超标。且特征污染物pH均在9以内,汞最大占标率21.9%、砷最大占标率46.3%、铅最大占标率6.8%、镉最大占标率0.2%、镍最大占标率5.9%、铜最大占标率0.2%,六价铬均未检出。
(2)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评价,DXS2和DXS4浊度超标,其余均达标,3口水井中2口浊度超标可能原因为场地内地下水采样黏土影响所致,调查地块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控。
(3)针对选择氧化池现场残留的污水和底泥检测分析可知:通过对现场选择氧化池残留污水、底泥进行采样分析可知,残留的污水主要污染物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底泥各检测指标满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中各指标要求。
二、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名称:成都市中工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龙泉驿区龙泉街办平安村八组
3.联系人:罗工
4.电话:13981703197
三、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调查单位名称:四川中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375号
3.联系人:肖工
4.电话:15756367789
5电子邮箱:496591764@qq.com
四、初步调查结论
(1)场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结论
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及样品实测值评价分析:调查地块土壤各检测指标均未超标。且特征污染物pH均在9以内,汞最大占标率21.9%、砷最大占标率46.3%、铅最大占标率6.8%、镉最大占标率0.2%、镍最大占标率5.9%、铜最大占标率0.2%,六价铬均未检出。
(2)场地地下水质量调查结论
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评价,DXS2和DXS4浊度超标,其余均达标,3口水井中2口浊度超标可能原因为场地内地下水采样黏土影响所致,调查地块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控。
(3)选择氧化池现场残留的污水和底泥
通过对现场选择氧化池残留污水、底泥进行采样分析可知,残留的污水主要污染物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底泥各检测指标满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中各指标要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调查情况进行公示(初调调查报告见附件1、专家验收意见及签到表附件2。),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委托单位或调查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初步调查报告及专家意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3dgPNll7_Aa3wAeEet9GA
提取码:a61m